近年来,尽管广东每年都作出明确规定,春节后一个月内,本省各企业禁止招用新工人,省劳动监察部门也于节前重点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,但每天仍有几十万民工来穗。在这些成群结队的民工中,80%的人都是在一名或几名被称为“带队人”的带领下大举南下的。这些被称为“带队人”的民工头由于在家乡收取了数量不等的介绍费,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非专业的职业“穴头”。
据了解,带队“穴头”多数是在外打工多年的外来工,他们在就职的企业担任主管或监工之类的职务。每年春节衣锦还乡之际,由于他们在亲朋好友和同乡面前不切实际地吹嘘和夸大,令那些渴望出来打工挣钱的同乡自愿奉上数额不等的“介绍费”。在广州流花车站,来自湖南浏阳的民工头尹志康告诉记者,自己在深圳宝安的玩具厂是一名主管,别看官不大,可炒人还是留人老板也得听他的。尽管他否认收取了同来的8名老乡所谓的介绍费,但一个名叫尹奇华的18岁打工仔则偷偷地向记者透露,8个人的父母都塞给尹志康介绍费,每人300元。
记者在广东惠阳采访一大型玩具厂时了解到,在该厂任职的外地民工主管,私下介绍老乡入厂收费500至800元。每年春节后,都有不少声称交纳了介绍费的外地民工徘徊在厂门口,让企业头痛不已。
对此,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士指出,这些民工“穴头”的行为,致使大批不明情况的外省民工大量涌入广东,增加了客运压力和就业压力。但对于这种非职业性的民工“穴头”,目前劳动监察部门难以进行监察,更加无法予以查处。
(《工人日报》2001.2.13)